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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把財產移轉給下一代?高學歷失業大增 不忘進修!啼笑皆非英文怎麼說?台灣人成家願望大公開
2010-02-06 22:29:45 人氣(8,086) | 回應(52) | 推薦 (2)

強逼幼女賣淫的國軍特約茶室(管仁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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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8號的總統大選前夕,正逢國際婦女節100週年,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受邀出席了「台灣慰安婦阿嬤圓夢同樂會」。他親切的問候這些「資深受害婦女」,還發表感言:「我們對日本在台灣所作所為,對於國民黨過去在台灣所作所為,對於中共在大陸所作所為,我們用的標準是一樣的:該認錯就認錯、該道歉就道歉、該賠償就賠償。」他還表示當選後還是會持續關注慰安婦問題。後來大選勝利,5月20日他就登基之後,果然也為這些苦命的阿嬤們又做了些事。

  12月24日下午,他在總統府接見了陳X、吳X妹、何X鳳、盧X妹、蘇X嬌、林X中、蔡X美等前台籍慰安婦,也提到自己從1997年起關心慰安婦平反的議題,至今已經11年,和許多阿嬤之間都有很深厚的感情。多年來他不僅參與紀錄片的拍攝,也不間斷的出席義賣活動,作家李敖在當年的義賣中捐贈多件物品,獲得很多社會名流參與響應,一共募集新台幣三千八百多萬元,讓當年還在世的58位阿嬤,每人領到100萬元作為補償。之後王清峰律師協助阿嬤們赴日跨海訴訟求償時,他在政大教書,也幫忙撰寫國際宣傳的英文文稿;他甚至支持將慰安婦的悲痛經歷,放進中學歷史教科書裡。

  馬英九針對慰安婦這段史實所說的:「阿嬤們的故事是台灣歷史的一部分,不應被遺忘。這不是個別種族議題,而是一個人權議題。歷史的錯誤或許可以被原諒,但絕不能被遺忘,以免重蹈覆轍。」他的這段話讓我很感動,年輕少女被政府強逼為軍妓,這是何等令人髮指的罪行,當然不能被遺忘,更不該被遺忘。不過我也要提醒馬總統,台灣少女被政府強逼充當軍妓這種缺德事,不只是在二戰時才有。您之前每年要去桃園跪拜哭悼的那兩具乾屍,生前也沒少幹過。所以也請您撥出對慰安婦百分之一的愛心,用在國軍特約茶室裡早已哭乾眼淚的侍應生身上,她們也是台灣人啊!

  兩蔣與二戰時的日本軍閥,是20世紀時全世界唯二設置軍妓的政權。當然,政府與兩蔣的盲從者,總能昧著良心,將「特約茶室」推給所謂的「民間」,這些說法在我們聽過日本右派為「慰安婦」辯解時,大概也都聽到耳朵長繭了。更糟糕的是這些人睜眼說瞎話,硬說「侍應生」與「慰安婦」不一樣,慰安婦是被迫的,而侍應生是自願的。特約茶室裡究竟有無「逼良為娼」?有無未成年少女?甚至有無女受刑人?就看大家要看事實真相,還是愚民宣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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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2月,金門縣政府出版印行了當地作家陳長慶先生的大作《金門特約茶室》,這是繼他在前一年完成《走過烽火歲月的金門特約茶室》後,又加了許多資料與圖片的新作。陳長慶原任金防部政戰福利站聘僱會計員,1967年7月奉調成為相當於軍職中校福利官的福利站經理,進入所謂的「政五組」,開始他管理國軍特約茶室的三十多年歷程。許多管理規定、編制、預算、檢查的制度,都由他擬定簽准實施。就連國軍本身對這段史實的熟悉度,也不及這位滿頭白髮蒼蒼的老者。這本《金門特約茶室》是國內第一本由公帑贊助、官方背書的國軍性工作者歷史紀錄書刊。

  當這本由金門文化局印行、局長李錫隆作序的官方出版品才剛印好,我就透過熱心的金門軍友,專程去幫我「要」來了一本。之所以要用「要」的,是因為雖然這已是官方出版的「潔本」,為了替我們「偉大的民族英雄」擦脂抹粉,已經左遮右蓋、上刪下減得夠辛苦了,但即使這樣「掛一漏萬」,依然能惹惱了軍方高層的那群「兩蔣走狗」,可笑的是牠們還以能被前主子視為「走狗」自誇自傲呢!所以金門文化局僅印製一千本,提供各地圖書館收藏之用,沒有上市計畫,也就是說本書是「只送不賣」的非賣品。

  雖然我已有幸收藏一本,但在2008年8月24日,我與軍友回金門追蹤訪談213事件時,還是親臨作者陳先生在山外村經營的書店,向他本人又買了一本《金門特約茶室》,還請他老人家簽名。我問本書究竟是何處「犯忌」?他告訴我《蘋果日報》上報導的「軍方壓力」,是因書中影射曾有一名少將沈迷侍應生美色,常派吉普車接送,結果卻惹來了三名老將軍的「關心」此事。看來老蔣的愛將們,還都有類似的癖好,真的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什麼皇帝就挑什麼將軍,武大郎要他不挑夜貓子也還真難。

  陳先生是當年金防部「特約茶室」業務民間承辦人,他在書中不但列舉特約茶室設立法源與編制分佈,並直言軍妓業務就是由國軍各級政戰部政五處承辦。關於國軍特約茶室制度創設者、實施,書中明指是1950年由52軍政戰主任楊銳建議、國防部總政治部主任蔣經國批准試辦、1951年由金防部司令官胡璉任內開始實施;直到1990年時,才由國防部長陳履安下令全面裁撤。陳先生能承認這個偉大的「革命事業」,是出自兩蔣自己,而不像無恥的日本軍國主義者,將慰安婦問題全賴給所謂的「民間」,這樣對女侍應生的平反,總算也是貢獻良多。

  雖然我對陳先生勇於保存史料的勇氣如此肯定,但很抱歉的是,我對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仍然堅持:「軍妓全是自願到金門執業,與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強徵慰安婦不同,兩者不能相提並論,外界長久以來有著錯誤觀念,不斷醜化軍妓形象,甚至誣指軍妓是因犯罪被流放到金門賣身,其實都是子虛烏有的傳言。」
陳先生會說這樣「子虛更烏有」的話,實在令我很難過。這個社會上說謊的人太多,但我對本來就該說謊的人說謊,就像人該吃飯、狗該吃屎一樣,沒有任何意見。對於馬總統或陳先生,我還是相信他們依然有點人性,因此我只能簡單提幾個國軍強逼少女充當軍妓的真實案例,也盼他們「好人做到底」,不要好人遇到兩蔣就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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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約茶室」原名「軍中樂園」,阿兵哥們則通稱為「831」,而且要用北京話讀做「八三么」。831的由來,一說是軍中使用的中文電報明碼,女性生殖器官「屄」的電碼是8311,於是831便成為的暗語;另有一說當時的軍中特約茶室,手搖總機代轉的號碼為「831」。但因年代久遠,難以考證。「831」裡強迫未成年少女賣淫,在戒嚴時代根本不是秘密。請看當時《聯合報》社會新聞,《聯合報》當時的發行人王惕吾,是黃埔軍校與老蔣侍衛出身,他總不會有毀謗軍方的動機吧?

  1969年1月11日《聯合報》第3版報導,台北市議員宋霖康,中壢鎮清香亭妓女戶老闆林蜂蜜,紅玫瑰妓女戶老闆吳明章互相勾結,向台北市婦女職業輔導所強保已從良的雛妓許阿森、劉月霞,又將她們迫入火坑,被最高法院以妨害風化罪,各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

  「被告宋霖康身為民意代表,不思造福人群,為民表率,竟自趨下流,甘受妓女戶老闆驅使,為虎作倀,千方百計,騙誘立志從良稚齡少女送入火坑賣淫,如同逼人入地獄,情節可惡,罪不可恕。林蜂蜜將19歲的雛妓許X森,吳明章將14歲雛妓劉X霞,先後分別送至『桃園特約茶室』賣淫,未久,於同年3月16日,為桃園縣警察局查獲,轉由省警務處於同年4月7日,送交台北市政府婦女職業輔導所保護,均已立志從良。

  被告林蜂蜜,吳明章因不甘損失及欲圖使她們繼續賣淫,以藉得重利而資維生,乃勾搭台北市議員宋霖康前往該所說情,但因該所規定,保釋在所學生,限於直系尊親屬,並在一定條件之下才可以,因此宋霖康等又勾串許X森之父許金生、劉X霞之父劉清在,以他們名義前往保釋。

  同年5月2日上午,宋霖康偕同許金生、劉清在,前往婦女職業輔導所要求保釋,該所主任吳清香曾一再勸阻,並告訴宋霖康如將許、劉二女保釋,可能再被迫入火坑,但宋霖康等竟一再糾纏,吳清香見他們甚為堅決,又怕開罪議員找上麻煩,遂准予保釋。

  當日下午三時許,許、劉二女隨他們父親離開輔導所大門後,許金生即偕其女許阿森沿廣州街左行至二十公尺處,即為林蜂蜜等所預伏的保鏢四人,強行押上停候路旁之紅色計程車,直駛中壢清香亭妓女戶,許X森在該妓女戶樓上被非法禁閉四日後,於4月6日下午,被林蜂蜜及老鴇林邦文誘至桃園原茶室強迫繼續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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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這則社會新聞很清楚的點明,國軍的桃園特約茶室裡,有年僅14歲的未成年少女在裡面充當軍妓。當然啦!馬總統對老蔣這種「瘋」功「痿」業,或許還認識得不夠清楚,會推託說這是「個案」。以下我就隨便再公布三則剪報,請馬總統與全球各地的蔣粉絲們看清楚,國軍的「特約茶室」裡,到底有沒有未成年的軍妓?這些軍方專屬的雛妓,到底是怎樣被逼成「自願」的?以及這些案例到底是個案?還是通案?

  1965年11月17日《聯合報》第3版報導,台北市警局少年警察隊,偵破一件涉嫌逼良為娼案,15歲陳姓少女於本月12日逃家,經家屬報警查尋結果,才知道是被傅傑、林滿妹夫婦誘拐離家,經傅傑施以強暴後,由同夥謝文鑫、鄺農二人將陳女賣到關渡茶室,繼又轉賣到「龍崗特約茶室」,由其經理石金貴及管理員劉煥洋迫她每週接客一百次,使陳女無法忍受,昨日經市警局少年隊救出火坑,交由家長領回,一干涉嫌逼良為娼疑犯,均已捕獲偵辦。

  1965年7月27日《聯合報》第3版報導,19歲花蓮籍女子曾X英,因不堪在「特約茶室」出賣靈肉之苦,於哈莉颱風來襲時逃出,向北市警局刑警隊請求保護,警局將於今日把她送到北市婦職館收容習藝。曾女在警局哭訴;她在16歲時因生母死亡,生父即作主將她嫁給一個四十多歲的男子為妻,至去年與該男子離婚,乃父騙她到台中遊玩,結果是以兩萬元代價把她押給「台中特約茶室」賣淫,她因不堪長期接客出賣靈肉之苦,趁颱風來襲逃出,到台北由一女友陪同到市警局請求保護。

  1965年3月24日《聯合報》第3版報導,花蓮縣14歲少女名王X妹,因她的母親受一個由台北去花蓮的男子誘騙,於今年1月23日把她送到景美鎮的「特約茶室」做工,當時她母親得到現款八千元,介紹人得到四千元,但到茶室做工一事完全是騙人的,自1月25日起,該茶室老闆即迫她接客賣淫,她因不肯就範,曾多次被打。

  從以上三則社會新聞裡,很明顯的能看出在龍崗、台中與景美這三家特約茶室裡,這些雛妓會「自願」在這裡為「國」捐「軀」,原因分別是逃家被歹徒強暴後轉賣、被生父販賣與母親被歹徒所騙。三年前我將這些剪報資料,公佈在我們後備軍友網站後,有些軍友們也憶起當年「特約茶室」的景像。在眾多回憶與評論中,曾任《中國時報》記者的網友「60砲長」就一語道破:「對於以上的剪報資料,媒體會罵人口販子,會罵充滿貪念的家長跟無恥的嫖客,但還是不敢提到軍方,可見當時的政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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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還殘存一點人性、一絲良知的人就能看出,國軍的特約茶室與日軍的慰安所,根本就是同一個娘養出來的貨色。老蔣統治下的三民主義模範省,那些國軍特約茶室裡的雛妓,生活究竟有多「幸福自由」,我就再來貼一段剪報。

  1966年3月30日《聯合報》第3版報導,台南市警察第二分局,29日淩晨遠征高雄縣橋頭燕巢兩地,偵破一件規模龐大的販賣人口案,16名大多未成年的妓女,正被帶返警局依法保護。橋頭滿春園妓女戶老闆方深洲及另一男子吳清漢涉嫌被捕,尚有多人在逃,警方正擴大偵查中。

  警二分局係根據「燕巢特約茶室」18歲妓女古X妹及17歲妓女陳X帶二人,徒步由燕巢到台南市警二分局民生派出所請求保護。當時她們指橋頭滿春園妓女戶與「燕巢特約茶室」老闆涉嫌販賣人口,並予不人道的虐待,而於29日淩晨一時許採取上項行動。

  古X妹、陳X帶兩人自稱被滿春園妓女戶老闆方深洲買去,放在「燕巢特約茶室」賣淫賺錢,且被關在裡面不准外出,每人每日規定要接客30次以上,否則即被鞭笞毒打。有時生病或遇經期,亦強迫接客不准休息,所賺的錢全部被老闆拿去。她倆受不了皮肉之苦與精神虐待,乘監視人睡眠不注意之時,私自打開鐵門,冒著生命危險,由燕巢經過岡山,步行了五個多小時,走到台南市,然後始向警方求援,請求拯救尚在受苦中的姊妹脫離苦海。

  警二分局長王協五據報後,指派刑事組周局員率領刑警人員,於深夜趕至橋頭,先將方深洲逮捕,並在滿春園妓女戶查獲未成年妓女三名,接著轉往「燕巢特約茶室」,再將吳清漢逮捕,並在密室裡面查獲妓女11名,連同報案之古、陳二人,共計16人,全部帶返分局偵辦。被查獲的16名妓女中,半數以上為山地姑娘,年齡從13歲到19歲,大多是未成年。

  古等13人異口同聲的說,她們在賣淫期間,如達不到鴇母指定接客次數,即遭受毒打,同時還要遭受下列不人道的虐待與摧殘:

  (一)她們經期來時只准休息一天,第二天起即被迫用棉花塞進子宮裡繼續接客。
  (二)她們所賺皮肉錢,除少數給予一次一元零用外,大部份是分文不給。
  (三)年齡未滿十四歲,發育不全者每星期打荷爾蒙針劑六針。
  (四)茶室裡有兩道鐵門,派有專人把守她們沒有自由活動的權利。
  (五)處女接客時,派有保鑣在房門外監視,不准哭叫,不准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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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蔣粉絲看到這裡,也許還要強加辯解說這是老蔣時代的事,小蔣時代就沒有了;或是曲解成這是台灣「外包」的特約茶室,到了金門馬祖等外島,由軍方「直營」的特約茶室,就不會出現雛妓了。很抱歉,下面這則1987年發生在金門的「16歲江姓少女賣淫事件」,就能證明陳長慶先生的大作《金門特約茶室》裡,對小蔣時代金門依然存在的「831雛妓」,還是有著「為君諱」的「傳統美德」。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的判決書記載,1987年5月,在金門縣金城鎮經營庵前特約茶室的游自樂(48歲,住台北市士林區天玉里),經由軍中老鴇吳惜(33歲)的介紹,得悉吳惜之姊吳金英有意販賣與江正雄所生的江姓少女(16歲),就返台與吳金英接洽,並向陸軍外島服務處申請台灣金馬地區往返許可證,當年7月4日將江女送往金門「省親」。

  老鴇吳惜在金門尚義機場接機,把年僅16歲的江女帶到庵前特約茶室,起初江女不願接客,游自樂卻威脅她必須「做滿三個月」才能返台,加上吳惜的遊說,江女不得已先後接客三千餘人次,賺得四十餘萬元,游自樂抽取廿餘萬元,直到10月9日才讓江女返台。而江女的生父江正雄得悉女兒被送去金門賣春,報請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移送基隆地檢署起訴,因管轄錯誤,移轉至士林分院審理,涉嫌質押女兒的吳金英已另案處理。

  但游自樂在法院辯稱江女前往金門,一切均按軍方規定處理,需軍方同意後才能出境。而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答覆基隆地方法院的覆函指出,依金防部規定「須年滿十八歲,始可前往軍中樂園接客。」法官認為,游自樂明知江女未滿十八歲,卻意圖營利而容留江女接客,不能以江女的出境是獲金門防衛司令部核准而減免其刑責,所以判他十月有期徒刑。

  初審宣判後,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對金門軍中樂園這種蹂躪少女的現象一再發生,而且還出現在戰地金門,特提出嚴重抗議;且認為法院判游自樂十月徒刑處罰太輕,籲請檢察官上訴。《聯合報》第6版的社會新聞,也有一段記者陳永富的特稿「雛妓赴金門,誰開的門!? 法院調閱申請單,卻被軍方打回票」:

  「十六歲的江姓少女,被強迫在金門軍中樂園賣淫案,士林分院審理期間,為了瞭解到底是軍方那個單位違法核准游自樂帶她去金門,多次行文給位於台北市公館的陸軍外島服務處及金防部要求調閱游自樂的申請單,但都被打回票,到底那個單位應該負責,法院無法查明。由於金防部已指出,按規定年滿十八歲才可到軍中樂園接客,江女卻能搭軍機去金門,且接客長達三個月,什麼單位該負責,軍方也應查明嚴辦。

  游自樂是台北市人,卻能在戒嚴的戰地金門經營特種營業,是否有特殊關係或特別規定,外界不瞭解。但按理說,游自樂以「軍中樂園」負責人的身分替江女申請前往金門,並到特約茶室工作,受理申請的軍方人員,不可能不知道她被送往金門的目的。如果金防部早已定下十八歲以下的女子不可前往軍中樂園接客的規定,外島服務處是明知故犯?還是這個規定形同虛設?或者江女已不是第一個到金門的雛妓。

  除了外島服務處以外,據瞭解,法院也曾函請金防部寄送有關核准江女到金門的文件當辦案參考。根據金防部寄回的文件,江女的年籍資料與她本人符合,但獨缺游自樂替她填寫的出境申請單,問題是否出在受理的審核人員,值得追查。至於金防部規定年滿十八歲的女子,就可到軍中樂園接客,不問她過去是否就操賤業,也有可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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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自樂先生在1987年導演的「16歲江姓少女賣淫事件」,由於案情太驚悚,終於導致後來國軍特約茶室在解嚴後因輿論壓力而關閉,社會大眾也慢慢淡忘了這位「終結雛妓的民族英雄」。到了2006520,阿扁女婿趙健銘的台開案爆發,為綠色王朝敲下第一記喪鐘,兩名共犯之一的寬頻房訊董事長游世一慘遭收押。同時間媒體又爆出游世一與民進黨中評委蔡天啟聯手,讓趙建銘出面用游世一人頭購買豪宅,TVBS因此獨家專訪了游世一的父親游自樂時,我們才赫然發現,果然這一家與兩蔣一樣,真是「虎父無犬子」啊!

 

  其實關於國軍特約茶室裡的悲劇,李敖老師早在1960年代就已揭露。後來敖之老師在他自己主持的電視節目裡也說

:「一個小妓女拉我衣服說:『排長啊!買張票。』我也不是故作清高,我說:『排長壞掉了。』我就指著我下面,我說:『壞掉了,不能搞。』她說:『我給你看樣東西。』她把裙子一撩,大腿上一條一條都被打得那個紫的痕跡,紫的傷。她說:『排長請買張票,不然他們會打我。』我一看這樣子,我說:『好,我買張票給你。』她說:『你要進來一下,你不搞我沒關係,可是你要進來坐一下,不然的話他們會說,怎麼排長沒搞就走了?你把排長給得罪了。』還要拉我進去坐一下,坐一下以後我才出來。

 

  人被打成這樣子因為每天接的客人不夠。要接多少客人呢?要比賽,我接三十個人,我接四十個人,我接五十個人。接五十個人放鞭炮慶祝了。請大家想想,一個女孩子一天接五十個人是什麼感覺!那種黑暗是你想象不到的。

 

  我當兵回來,有一次跟殷海光聊天,我講軍中樂園的這個女孩子情況給大家聽。我說:『老師,如果我是這個妓女,我身份證被沒收了,我人生自由被控制了,我要跑的話,他們把我腿打成一條一條紫紅色的傷痕,我沒有辦法,我非做妓女不可。可是如果台灣換一個政權,每天接客四十次,每一次接客多一塊錢,我有什麼選擇呢?我就會支持這個政權。它能夠改善我的生活,把我的悲慘世界改善一點點,這個政權我就擁護它,管它是國民黨,管它是共產黨,管它是日本人,對我沒有意思啊!國家對我沒有保護,我的生命是這麼樣的悲慘,根本沒有保護我,我有什麼選擇呢?』

 

  我說:『老師啊!你們談自由、民主、人權、博愛,對這些中國人而言,對這些下層的群眾而言沒有意思,完全沒有意思!』 老師聽了潸之淚下,他哭了。我說:「你們幹的事情,你們不瞭解另一個時代的另一個族群,她們怎麼在活,她們也是中國人。所以,作為一個妓女眼光裡看起來,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人,管你是什麼黨,管你是哪省人,你們根本都是壓迫我們的人,你們是不能夠解決我們生活的人。

 

  聽完敖之老師的話,心裡更加沉重。如今老蔣死了,小蔣死了,連小蔣的三個兒子,外帶一個私生子都死了。時代進步了,戒嚴令解除了,國軍特約茶室廢止了,建築物荒廢了,侍應生姊姊們老了,我們這些阿兵哥也忘了。但歷史呢?歷史會遺忘那兩個曾在台灣逼良為娼,強迫幼女充當軍妓的「偉大領袖」嗎?沒人知道,但我誠摯的希望不會。

管仁健特約茶室軍中樂園慰安婦軍妓侍應生陳長慶金門李敖游自樂游世一
台長:管仁健

真慘
沒想到台灣有這麼壞的人。
這些人一定會有因果報應的。
2010-02-07 08:45:44
版主回應
是嗎?我看人家蔣友柏活得還很挺高興的,照樣一大堆粉絲。
2010-02-07 16:37:15
Harry
事實勝於雄辯
中國人的歷史因素有太多陰暗的黑暗面
有些人認為要寬容
有些人認為要追究
要如何處理我沒意見,但我百分之百贊同管兄面對真相的精神
2010-02-07 09:32:05
e83859
喜欢小瓜呆的文章,清醒理智,直面这个世界的黑暗
2010-02-07 10:31:59
PeacefulDay
感謝管兄又一篇大作。

我不知兩蔣是否有逼良為娼的惡行,但從單從本文看來,我卻無法下此結論。我所能下的結論是,在兩蔣時期,有多起逼良為娼的事件發生。但是,在阿輝、阿扁、阿九時期,同樣也有逼良為娼的事件發生,我們並沒有把這頂帽子戴到他們頭上。而且兩蔣政權並沒有縱容此事,因為從管兄舉的例子來看,當事人也都移送法辦了。

我絕非管兄所謂的兩蔣粉絲,因為兩蔣作了很多混蛋的事(例如管兄上一篇有關姚先生夫婦的故事)。我也無意為他們辯護,但是光從本文的描述,說他們逼良為娼,卻似乎是錯怪了他們了?或者管兄另有證據,我倒是很樂意拜讀。
2010-02-07 15:25:51
版主回應
老兄:二戰時日軍的慰安所,與兩蔣時期的國軍特約茶室,請問在本質上有何不同?阿輝、阿扁乃至於阿九時代,可沒有什麼「特約茶室」喔!

我感到可笑的是馬英九對慰安婦這麼關心,對兩蔣時代國軍特約茶室裡的女侍應生卻不聞不問。至於您說的「逼良為娼,卻似乎是錯怪了他們了?」那麼請問您對慰安婦的看法如何?不會跟日本右派一樣認為這只是「民間」的買賣而已吧?
2010-02-07 16:35:24
0.0
特約茶室!
「兩蔣是對的!」

多起逼良為娼的事件!
「兩蔣是對的!」

幼女賣淫!
「兩蔣是對的!」

兩蔣到底是什麼東西...!
「人類的救星!世界的偉人!自由的燈塔!民主的長城...」

夠了,為什麼你要這麼做...
「為蔣辯護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祭拜兩蔣是我本人的興趣,所以跪拜哭悼兩蔣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是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2010-02-08 01:01:49
stukatw
看了這文章也是令人難過。如果不能改善人民的生活,統一獨立都是不重要的問題
2010-02-08 09:34:38
無線電士
版大您的文中提到「軍中使用的中文電報明碼」,小弟不才,軍中沒有明碼,只有暗碼。我們的電碼會透過譯電室做轉譯,而且轉譯對照表是不公開的,所以是暗碼而不是明碼。
2010-02-08 13:32:05
PeacefulDay
國內外有不少前慰安婦出來控訴日軍強徵民女的血淚史。請問管兄,為何沒有特約茶室女侍應生出來控訴兩蔣逼良為娼?國內好事的立委何其多,為什麼不為她們出頭?(或者是我孤陋寡聞,那就麻煩您指正了。)

就算是我最敬愛的人,我也不願意把他們沒作過的好事宣揚為他們作的;就算是我最痛恨的人,我也不願意把他們沒作過的壤事加諸於他們頭上。如此而已。
2010-02-08 15:38:37
版主回應
抱歉,您是否孤陋寡聞,我又不認識您,不會也不想置評。我現在只是在自己部落格裡,先公布幾則兩蔣時代國軍特約茶室,怎麼逼迫未成年少女賣淫的真實案例而已,信不信是您的自由。

至於兩蔣是否要對國軍特約茶室的這些惡行負責?是否應該比照我們那個戀屍癖總統,用追究日本在亞洲各國強徵慰安婦的同樣標準去追究桃園那兩具乾屍,這在於每個人的智商與良知,我沒意見,也不勉強。您覺得兩蔣無須負責,那也是您的自由。

今天日本官員與大多數民眾,也都認為日本政府不必對慰安婦事件負責。這世界上本來就是無知的人多,無恥的更多,不過最多的還是無恥又無知的人。至於您說的那些立委,我目前還想不出要用什麼形容詞來形容這些東東。
2010-02-08 16:27:24
Harry 回應 PeacefulDay
您問到,國內好事的立委何其多,為什麼不為她們出頭?事實上,阿扁當立委的時代就質詢過特約茶室的問題,後來八三一才結束。到了阿扁當市長,因為國民黨議員質疑阿扁掃黃卻允許公娼,阿扁又想終結公娼,鬧了好一陣子。管兄也許有不同的資料,但就這一點來說,我認為當時的阿扁作對了。至於為什麼沒有更多的受害者出面,我覺得是因為不像慰安婦的時代比較久遠,很多人可能還不願意出面吧。當然這是我個人的猜測。
2010-02-09 05:45:53
版主回應
不要被那些老蔣粉絲狡辯脫罪的煙霧彈散焦,軍妓跟公娼是完全不相干的兩碼子事,全世界有公娼的國家一大堆,但20世紀還有軍妓的國家,除了二戰時的日本以外,還有誰?還有誰?不就桃園那兩具乾屍嗎?

二戰結束於1945年,但過了將近半世紀,直到1992年,台灣才有慰安婦敢在戴著墨鏡大帽的遮遮掩掩下出面;中國大陸是更晚到1996年才有慰安婦出面。至於立委,拜託!日本不願承認慰安婦的最大禍源就是國會。

阿扁與阿珍在1980年代的立委任期裡,提到金門國軍殺害越南難民與強逼16歲少女賣淫三個月,但也只是放個鞭炮,搏到版面之後就不聞不問了,不過總比完全沒有好。
2010-02-09 09:34:59
裝瘋賣傻
這個世界本來就是無知又愚蠢的人居多

林義雄家24小時被監控,全家被殺竟然那些走狗不知情!

陳文成被調查局約談,竟然還會跑到台大跳樓!

江南在美國被特務幹掉,在美國引起軒然大波也是假!

特定人士所謂快樂希望的年代,不過是因為他們是既得利益者罷了,國家考試可以照省籍比例,而不是照成績錄取,更有啥特考,幫K黨現在檯面上這些權貴子弟黑官漂白,黨工年資加入國家18%退休金制度,慷國家之凱

歷史可以原諒,不可以被遺忘

228就算只死了1000人,也應該把那些加害者找出來道歉吧?

白色恐怖時期消失掉得家庭,不也是如此?

為虎做帳的走狗,還在領18%,加害者從未出面道歉,然後叫被害人要原諒,這是何種道理?

整天說日本人如何,先想想孫中山壹開始喊得口號"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驅逐韃虜如何解釋,再來看所謂的77事變吧

先去看看所謂的十一次革命,也多少黑龍會得人馬一起犧牲吧

連史料都沒有去研讀,思考過,只會相信獨裁者塗脂抹粉的遮羞布,不但愚昧,還且可悲
2010-02-09 13:05:07
PeacefulDay
我想管兄的邏輯如下:軍隊是兩蔣開的,軍妓院是軍隊開的。軍妓院發生了逼良為娼的事,所以兩蔣逼良為娼。

假如我開了家公司,公司有位主管性騷擾女職員。請問等不等於我性騷擾女職員?假如是我指使該主管的,或者我事後包庇該主管,那我該當與他同罪。但如果事後我嚴懲該主管,請問我的罪名是什麼?或許是識人不清、用人不當吧。不會是性騷擾吧?

說句難聽的話,打落水狗的事誰不會?當年把兩蔣推進臭水溝的人是英雄。兩蔣當權時在作文上寫三民主義萬歲,等兩蔣被人家推進臭水溝後再來兩蔣身上小便的人,就請您省點力氣吧——兩蔣臭名已經夠多了,沒差您那泡尿。
2010-02-09 13:36:02
版主回應
抱歉,此地空間有限,您若不懂什麼叫軍妓,或是不懂亞洲各國為何要求日本政府對慰安婦事件道歉賠償,而去瞎扯什麼公司裡有性騷擾,老闆要不要負責等這種無聊的詭辯,請不要在我這裡浪費寶貴的留言空間,大家想看到的是有點水準與良知的網友發表高見。

日本政府用公權力把亞洲各國少女送去南洋當軍妓,跟兩蔣把台灣女性送去金馬前線當軍妓,日本幹了八年,兩蔣幹了快四十年,運送押解軍妓用的軍方人員與交通工具,監控施虐的是軍方「特准」的老鴇,這叫「識人不清、用人不當」?

要替兩蔣辯護,就請用功點,找點好的說辭。若只是這樣水準的留言,請勿佔用我的空間。
2010-02-09 15:59:16
貓先生
每次看到管兄對不明公義者的回文
真是令人暢快!
2010-02-09 17:43:49
KKK
lol
照某人那種邏輯
日本政府也不用為慰安婦道歉了
因為馬英九也不過是撒尿的人


純推管前輩
2010-02-09 20:10:27
hermann
是非真理的標準只有一個..或許有認知深淺之差...但是標準是不能改變.....
面對慰安婦.831.這樣子以統治者暴力造成的事件...我們要以最嚴格標準來檢驗...
2010-02-10 04:08:38
Kevin
小弟民國72-74年服役金防部政戰部政五組. 八三么乃本組旗下重要單位. 管兄文章所言不假, 其中黑幕悲慘故事確實不少, 只是在當時的環境下我們這些義務役大頭兵只求平安退伍,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說來慚愧.
2010-02-10 06:45:54
PeacefulDay
老實講我是覺得蠻失落的。我一直是管兄忠實的讀者,每個月也總是期待您新的大作。沒想第一次提出我不同的看法,竟換來情緒化的辱罵。

不過管兄說的也對,這是您花錢買的空間,您愛說什麼是您的自由,您不愛聽什麼,我也無權在您的空間上說。如果您想多聽點鼓掌喝彩的回應,就請您把我的留言删掉,把寶貴的空間留給他們吧!
2010-02-10 14:32:42
版主回應
朋友,如果您依然相信兩蔣與特約茶室的惡行無直接關係,讓我們就在這裡分手吧!

我的部落格不需要掌聲,在這篇文章裡給我掌聲的人,很可能到了我批判阿扁的文章裡又跟我翻臉。我學識有限、修養也有限,我可能誤判一件事,但我不會昧著良心去不說我所親眼見到的罪行;那些在陰暗角落的飲泣聲,我也沒辦法聽而不聞。

我當年在金門,透過連上戰友的協助,訪談過島上四家特約茶室的侍應生,對這個問題也算有點涉獵。您當然有權選擇許文龍、金美齡那種立場,就像否認日本政府與慰安婦之間的關係,堅持兩蔣與特約茶室(軍中樂園)無關,但您既然做了這樣的選擇,我就無話可說了。
2010-02-10 17:52:00
杜蘭熊, 外號杜老爺
加油 !
請繼續
p.s.: 別理樓上那位先生...我覺得每個人都該設身處地去思考這類不公不義的事啦 ! 別以為被迫操賤業的不是自己 !...
2010-02-10 14:46:37
箴言
站長所言,有你喜歡的,也有你因為洗腦教育,或既得利益,不能接受的

但站長有經過查證,總比某些人只會找些莫名其妙的理由要好多了,如果兩蔣可不是民選總統,朕即天下,總不能都像騜上一樣,有功算他的,所有弊案,通通都是下面的人沒幹好吧?

兩蔣是"特定族群"的民族英雄沒錯,不過戒嚴40年,白色恐怖政治謀殺連人在美國都派出殺手,是哪門子的偉人?

美國在辦黑手黨時,那些"教父"們有親自開過一槍嗎?有需要他們親自開槍嗎?
2010-02-11 00:58:59
不要讓自己子弟讀台北市私立東山高中
感謝管大的好文

我是偏綠, 從沒喜歡過兩蔣

這次你隔五天就有新作, 真是超快,很讓人佩服

你考古,考證, 剪報的能力,我到現在還是很喜歡剪報

以前等管弟兄的大作有時候要等很久

祝 新年快樂 闔家平安
2010-02-11 11:38:51
changcherub
Too PeacefulDay:
公司的組織和威權時代的組織不同。我也不同意「兩蔣不知此事」的說法。與其說「兩蔣不知此事」,倒不如說「兩蔣不在乎此事」。

公司下屬發生性騷擾,第一時間當然是性騷擾下屬的錯,但第二時間主管知道了,不公平處理,或是知道了不處理,我認為主管也該拖出去斬了。

四十年了,早就不是「第二時間」。哪可能不知情?不關兩蔣的事?
那兩具乾屍當然要為這件事買單負責。
管兄的發言有情緒,我能理解,因為你的問題也實在太邏輯化,而忽略實際上的操作!錯把邏輯的世界當成世界的邏輯。
2010-02-12 14:36:51
boris
"強逼幼女賣淫"是那時普遍的社會現象,在那個時代不僅止於軍中特約茶室,會出苞只能說是那個單位上級主管包庇營私,要說兩蔣逼良為娼好像有點牽強,況且駐軍就是這樣,沒有軍妓所也會有公娼寮和個體戶.
2010-02-13 10:29:51
版主回應
又來一個替老蔣「圍事」的粉絲,我請問您,軍妓跟公娼怎麼會一樣?金門、馬祖那些軍事管制的離島,會有誰去經營娼寮?除了軍艦,會有什麼交通工具能把台灣的雛妓送去?這些雛妓若沒做滿「業績」,要怎樣從外島回台?軍方這種長達40年的逼良為娼,兩蔣不用負責,那麼誰該負責?請您來負責好嗎?

1992年3月11日,阿扁在立法院質詢國防部長陳履安「特約茶室與日軍慰安婦有何不同」時,連陳誠的兒子都不好意思說什麼時,偏偏坐在台下那個現在民意支持度最低,卻要帶隊上山打老虎的縣長爸爸,軍系立委周書府竟然高喊:「日本的慰安婦是強迫的,特約茶室是自願的,兩個完全不一樣。」

特約茶室與慰安婦是不是一樣,如果有人要像這位軍系立委一樣,我也拿這種防彈臉皮無奈何,就能看每個人的智商與良知了。
2010-02-17 18:43:59
0.0
日本的辯護也是如此,日本軍妓是出於自願,如有逼良為娼則是單位主管包庇.

同樣的辯護,同樣的自願制,
為什麼騜特別關心慰安婦?
為什麼騜特別忽視特約茶室呢?
2010-02-16 08:34:46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過往白色恐怖的案件,警備總部等特務機關都藏有眾多秘密,這段歷史其實都還不久遠,除非資料被刻意毀損,否則當年必定有不少人在場,有不少人參與其中,只要真心悔過、真心調查,斷沒有查不出真相的窘境。但聰明點的人都知道,林宅血案也好、陳文成博士命案也好,許多過往白色恐怖的案件一直還得不到昭雪,答案應該是很簡單的。犯罪的人不願意面對過錯、擁有權力的政黨不願意面對公義、曾經參與罪惡的眾人,不願意誠實面對歷史,但這樣做,就可以永遠掩蓋事實嗎?

答案是不可能的!要寬恕、要饒恕,但犯罪的人必須要依靠神才能消除罪孽深重,只要在神面前被定罪,受神公義的刑罰,神才會赦免罪人的罪,神赦免人,就使世人免去祂公義的刑罰,不再被定罪。唯有真心悔改才能面對公義的神,我深怕自己褻瀆神的意旨,所以我不想講太多,但聖經有寫:「悔改以得赦罪。」,唯有真心悔改面對神,罪人才能得到神赦罪的第一步,聖經也寫:神的赦罪是根據流血贖罪。因為祂是公義的,不能無緣無故的赦免人的罪。祂的公義定規犯罪的人是該死的。唯有照著神的公義,替人受死流血,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神才能按照祂的公義赦免人的罪。

面對錯誤會羞愧、面對過往歷史的罪心情一定不好受,當年迫於壓力與無奈,許多執法人員、或是參與犯罪的人一定也良心譴責很多年。但這些罪惡難道還要隨著妳們背到墳墓裡面去嗎?曾經參與的罪人、曾經在黨國體制下做出荒謬罪惡的人們、曾經被迫必須昧著良心參與迫害的人們、曾經不明是非到現在還逍遙國外自以為安享晚年的人們、參與不公義的黨國體系參與指認同學,讓同學朋友成為黑名單的黑心抓耙仔;甚至已經掌握權位卻仍不真心追求真相破案的高官們、甚至對於這些罪惡視而不見、選擇沉默以對的人們,我們人生考驗還沒結束呢!

神要洗淨我們的罪、赦免我們的罪,可是請妳們要真心悔改面對,如果妳有證據、有良知,請站出來指證歷史的錯誤、當年荒謬的罪惡。就算妳不信神,即使是佛教輪迴妳也無法逃躲生生世世的懲罰,趕快認罪出來讓事實彰顯,面對吧!
2010-02-17 07:13:37
白寧謙
避重就輕看待歷史很容易,反正沒憑沒據,要說什麼都行。

如果政府過去惡行都只是一種「汙衊、不實」,
那也請各位持反對意見者,拿出證據好嗎?

最可笑的,
明明本文作者採訪過曾為「軍妓」的艱苦人,
從最底層的觀點來看「軍妓」。
偏偏就是有些人,只願從「既得利益者」的角度看事...
將心比心,會比旁觀且自負的心態好得多。
2010-02-18 09:16:59
溪州擺渡人
推你一個館長
慰安婦敢出面指責日本軍方是因為日本軍方的暴行已經毋庸置疑了,連國際法庭都定罪過.但是特約茶室卻還有很多既得利益者在台上,誰敢出面指正?這還需要問嗎?也許你可以說..上位者不可能什麼都知道又面面俱到.但是他們的責任無可卸責吧!與其在那邊造神,為何不敢面對事實?我們選政治人物出來是要他們工作的,不是在那邊造神崇拜的!!
2010-02-20 20:04:41
JYW
二次大戰時 德軍開到哪 就幹到哪 這比設軍妓來的快又簡單
2010-02-22 00:03:06
御賜超仁
往上看到一些朋友的回應指稱此文跟兩蔣的關係,小弟也分享一下看法僅供參考~
我想堂堂兩蔣貴為總統、國民黨頭頭等職位、權力於一身,於外於內怎麼可能會直接贊成逼良為昌?當然不可能,但為什麼下面的人就可以做,儘管還有人也因此被判刑也還是繼續做?因為重點不在於當時統治者到底有沒有直接下令或參與,重點在於他們統治下的這個威權、白色恐怖制度,讓民主只是表面、人權可以被任意踐踏、自由是政府的恩德,所以統治結構中的執行爪牙才敢於做這些事,而受到法律制裁者僅僅只因為不辦會危及政權安全,才會被處理來當倒楣的替死鬼而已;而且是「社會新聞」沒辦法壓下來不上報,才會留下看似零散證據、單純個案的跡象,鋒頭過了沒人記得就依然繼續運作~屠殺猶太人的最終解決方案,希特勒既沒有參與會議也沒有參與執行,你能說都不是希特勒的錯嗎?貓攬、詐胡線沒出事之前馬皇也沾沾自喜自以為最好的政績,一旦出事了又說他沒有直接參與決策,難道他真的就沒有責任嗎?
2010-02-22 10:27:18
aaaaajazz
我相信,兩蔣那時的心中想法只有1.反攻大陸.2.不被血洗台灣。而要達成這二個目標,就是要鞏固軍權,所以要如何鞏固軍權,對外對內做法不贅述,對下就是要鎮住他們不叛亂,當然,兩蔣不會做到這麼細微的事,我是老蔣,我只會對三軍參謀總長講"不要暴動,乖乖聽話,方法隨你"

解決老芋頭的性慾是件挺重要的事,這也是管理人的方法之一,如果831可以解決多數男人的問題,避免他們上街強姦更多的婦女,雖然手段錯誤了,但也許我們要從正面去看待這件事情,不要只是一昧的打壓,除非你可以用當時代的想法想出更好的方法。

我不是同意兩蔣的做法,也不是同意831的做法,我只是提出正面思考,探究深層的意義與價值。

任何是批評是很容易的,但受尊重的是拿出更好的辦法。
2010-02-22 16:20:39
版主回應
您的這種高見,就跟那些地下電台賣藥的江湖郎中沒兩樣。阿扁把貪污的贓款藏在國外也是沒辦法,人家國民黨有黨營事業,民進黨沒有,所以阿扁是為了準備「建國基金」才這樣做的。批評很容易,拿出辦法才能得到尊重,你先捐七億給民進黨做「建國基金」,再來批評阿扁吧!
2010-02-23 09:25:05
失望與失落
說真的... 我算是忠實粉絲了. 但這篇文章中, 似乎存在著誤導與偏頗. 軍妓成立的必要性與正當性跟紅燈區是否合法化都是可以討論的. 在我看來有相似處也有不同處, 重點是"妓"的來源與客層. 但逼良為娼在世界各地皆有之. 不能因為有案例就等同"逼良為娼"是執政者為之. 評判的重點應是, 是否有公權力介入逼良為娼. 全世界無人能接受日本慰安婦的作為, 就是公權力或公機關介入逼良為娼的作為, 而非私人或少數公務人員的作為. 加上您文章所指案例, 各案例公機關皆視為違法作為, 並介入(難道在本文中, 您認為軍方是國民黨的, 法院是外國人的). 除非您能指證有任何公機關指示逼良為娼, 否則您的指控與街上漫罵何異. (不好意思, 兩蔣作為, 您blog讀者皆知一二, 但抽離其中的怨與恨方能更客觀評判. 小弟真覺得您這篇文章有失偏頗, 若有失敬之處, 望請見諒)
2010-02-22 22:15:26
版主回應
先生:您從頭到尾就搞錯了。我不是兩蔣那種屠夫,也不是馬扁那樣的騙子,我從來就不需要什麼大腦裝醬糊的弱智粉絲,對您的失望與失落我感到非常欣慰,因為我慶幸自己神智還很正常,良知也尚未淪喪,所以還不需要無知又無恥的粉絲。

依您的高見,南京大屠殺之後,日本華中方面軍也宣布槍斃了六個「強姦婦女」的士兵,所以南京大屠殺與日本政本政府之間沒有關係,這都是士兵單純的犯罪行為。全世界哪個軍隊沒人犯罪?您能拿出日本政府「指示」士兵要殘殺平民、強姦婦女的命令嗎?您能拿出希特勒「指示」屠殺猶太人的命令嗎?

還有,軍妓與紅燈區怎麼會一樣?全世界有紅燈區的國家很多,但20世紀還有軍妓的國家,除了兩蔣統治的台灣與二戰時日軍的佔領地以外,您還能舉出第三個例子嗎?如果不能,為什麼日本政府要對慰安婦負責,兩蔣卻不用?

兩蔣時代金馬地區的特約茶室,外面的憲兵是誰派的?裡面的政戰軍官與士官長是誰派的?未成年少女「自願」到金馬賣淫是用什麼交通工具運送的?這種長達40年用公權力強迫少女賣淫的惡行,還有人要睜眼說瞎話,兩蔣不負責,那麼誰該負責?

負責管理軍妓的的是政五組,負責看守軍妓的是憲兵,負責運送軍妓的是海軍,讓軍妓進入並留在離島的是防衛部。這樣一個組織性犯罪長達40年的人口販賣集團,領導者不必負責,以後法院也不必管幫派了。
2010-02-23 10:39:37
失望與失落
續上.

但您的訴求若是, 當時的國軍逼良為娼... 小弟是完全認同. 但你文章處處暗指, 強迫幼女充當軍妓的「偉大領袖」, 那就真的偏頗了.
2010-02-22 22:22:01
版主回應
所以啦!依您的高見,全世界歷史課本也都應該修改了。屠殺猶太人的是德國的蓋世太保,不能說是希特勒;所有文化大革命的暴行都要由紅衛兵負責,不能說是毛澤東。這樣就不會淪為您眼中的「偏頗」了。

如果要這樣替兩蔣「圍事」,我堅持選擇您眼中的「偏頗」,也不敢與您的「公正」有任何關係。

金門831裡一名女侍應生,她的生父是河南籍老兵,在她13歲時死亡,母親帶著她拖油瓶改嫁台籍繼父,以致她的籍貫被改為台灣省台北縣。她在金門執業時,被其他來嫖妓的河南老兵發現,幾乎引發兵變,高層因此也「嚴懲」軍方失職人員。所以接下來30年裡,831裡的女侍應生都是台灣人或原住民,這是當過兵的人都知道的事實。金防部政五組就是在管這件事,只要不是外省人的小孩,這些軍妓究竟幾歲,兩蔣鷹犬們是不管的。

831裡的故事還多得很,想替兩蔣「圍事」,臉皮只是犀牛皮那一級的還不夠,恐怕要改裝防彈裝甲吧!
2010-02-23 11:24:35
白寧謙
無論意識形態、政治立場為何,都不是本文的重點吧?

要怎麼解讀當然是讀者的自由,
但我比較在乎的是由下層視野向上看的無奈。

歷史存在,
但今人用什麼心態面對,很重要。
究竟是面對還是逃避?
是負責還是隱瞞?

唉...
2010-02-23 00:23:46
嗆彈
雖然逼良為娼的事情到處都有, 但軍妓是兩蒋設立的, 公權力在逼未成年少女為軍妓一事上成了屠夫手中的刀. 我為當時政府罔顧人權感到極度不齒, 為所有罔顧人權的政府或公權力都感到不齒.

不過我也不認同格主在這裡見了異議就開炮的行逕. 對於與您意見不同者, 你直接視為兩蔣同路人, 所給予的只有負面評判, 而非開放討論互相辯證. 您這樣的心態放大了來看, 與兩蔣又有什麼不同?
2010-02-26 18:02:33
版主回應
很抱歉,我不是那種鄉愿的人,誰要認為兩蔣專權時的軍妓制度,與日軍的慰安婦有不同之處,就請提出實證讓我信服。我已善盡舉證之義務,證明特約茶室的未成年女侍應生是被強迫賣淫的,當然可以有人選擇不信,繼續跟那父死子繼的「偉大領袖」站在同一邊,但我也可以選擇與那些無聊、無知又無恥的群眾在一起。

我與兩蔣當然不同,我寫了兩蔣時代軍妓黑幕的千分之一,他們要信不信是他們的自由,但我不恥那些與兩蔣同一論點的讀者,也是我的自由。(當然,他們也可以不恥我,但我很榮幸,這更能證明我跟兩蔣那個老鴇家族無關。)
2010-02-28 21:39:50
路人一號
自然是不同
版主只是在回應中清楚表明自己的立場
要如何選擇是大家的自由
這點兩蔣做得到嗎?
2010-02-28 20:58:29
ppp
我贊同嗆彈的看法

其實仔細看一下留言 就算與格主持不同立場者 都是非常不齒這樣的行為存在 而且他們也並沒有否認兩蔣該負的責任 與格主的差別 我認為是"量"的區別而非"質"的區別

我也算是這網站的長期讀者 每個月也都非常期待新作
問世 但格主這樣把與自己持不同意見的人(是量的區別而非質的區別) 直接打成兩蔣的粉絲 並用無知 無齒 無聊...等字眼 恕小弟直言 的確有點過火了
2010-03-01 03:49:41
ppp
抱歉 再多嘴幾句

我認為上面的留言會有火花很多是用語的問題 您在文中提到兩蔣 "強逼幼女" "強迫幼女" 若按字面解釋或是法律用語 這是一種 "作為犯"


但從您提到的例子 真正逼迫幼女跳入火坑的是那些無良的家屬或老鴇 蔣氏父子二人本身就"強逼"行為本身並無參與


從結論上 我完全贊同格主的看法 兩蔣的確應該就這件事負起歷史上 道義上的主要責任

但我個人比較不同意過於簡單的描述用語(如強逼)
或許在結論部分 能說得清楚一點(比如 行政單位竟默許這種黑機關的存在 或是因為要反攻大陸 搞得軍人無從發洩性慾以致會有這類的悲劇發生....)
會減少不必要的誤會
2010-03-01 04:43:38
愚民
我是不認為版主的回應有何不妥。

行文風格言人人殊,何謂「過火」,初不免因人因事而異。本篇文章之主題原來就比較容易引發情緒性的反應,留言者亦非皆是以客觀態度表達意見者。則版主對於不同意見之留言加以批評,縱令有時詞句較為激動,亦不過是一種主觀上意見之表達,在「真理愈辯愈明」之前提下,應屬可容許之事。

所謂兩蔣父子是否「直接」参與逼良為娼行為之討論,其實與阿扁或扁嫂究竟是「直接」或「間接」收受禮券之爭論相同,均屬無實益之議題。本文之重點似在於兩蔣統治下的環境與風氣,造成、促成及容許「特許茶室」之發生及存在。則兩蔣有無「強逼」或「強迫」幼女為娼之個案「直接」作為,縱屬不能證明,究不能否定彼等「間接」造成、促成及容許此種情形。

如果依「真正逼迫幼女跳入火坑的是那些無良的家屬或老鴇 蔣氏父子二人本身就"強逼"行為本身並無參與」之邏輯推論,則紐倫堡大審及所謂東京審判之理論基礎皆將動搖,因為殺俘虜等行為之「作為犯」概為執行之下級軍官與士兵,指揮國政及軍事之高階官員就此等行為本身皆無參與,何得謂應負責任。

更何況,以兩蔣之經歷來說,若謂彼等不知軍中有此種行徑,其誰能信?至彼等是否認為此乃「必要之惡」,則與應負之責任無關,蓋在所謂「慰安婦」問題,否認日本主事者有責任者多主張此係避免軍紀失控之必要措施,論者對此辯詞既迭加躂伐,則所謂「特許茶室」自應受同樣標準之檢視,否則自設雙重標準,豈是讀書學史者應有之態度?
2010-03-01 10:46:02
嗆彈
難道不鄉愿就必須像格主一樣回應
「我從來就不需要什麼大腦裝醬糊的弱智粉絲水準與良知的網友發表高見。」
「不需要無知又無恥的粉絲」
「所以啦!依您的高見,全世界歷史課本也都應該修改了。」
不論是明著直接批評留言者大腦裝醬糊、沒水準沒良知、無知又無恥;還是暗著酸人意見為「高見」,這只是出於「不鄉愿」?
2010-03-01 14:49:12
版主回應
那麼先生您認為我該如何回應呢?我對兩蔣軍妓的研究,若與各位的高見不符,很抱歉,道不同,不相與謀。我對阿扁那種「直接受賄」「間接受賄」的詭辯沒興趣討論,對兩蔣的軍中樂園(特約茶室)也是同樣態度。
2010-03-03 08:32:30
嗆彈
回顧之前版主回應與留言者為文,不齒不恥無恥等字眼
滿天飛。在此補充一下不齒與不恥的用法。

「齒」,《說文》言:「象口齒之形,止聲。」故其意為牙齒、齒形物,或可指人的年齡,亦有類別或並列之意。「不齒」即是指不屑與之為伍、並列。
而「恥」字,即辱、羞辱、羞愧或感到恥辱之意,「不恥」是指不以為恥。
2010-03-01 14:53:32
版主回應
感謝賜正,但回覆留言直接打了就上傳,也就不修正了,大家能明白我的意思即可。
2010-03-03 08:35:43
路人100位
隨然日本跟兩蔣都有設立軍妓並逼良為娼及為成年少女,但兩蔣也保衛過國家,所以一般女性及成年少女為兩蔣去當軍妓這一些小小的犧牲又如何呢(雖然裡面沒有我的親人)。但日本不同歐,日本世世代代就該為此負責,只要我們想到一次就該賠償及道歉。最重要的是我們絕對沒有雙重標準歐。(來該去慈湖哭一下了)
2010-03-01 19:28:12
ktsai
常看版主的文章,
版主批判的是兩蔣馬扁日本人老共,
但是經常就是有人要跳進來對號入座,
好像罵到他祖宗十八代一樣,
遇到這種虔誠的"信徒",
真不知是該哭還是該笑...
2010-03-01 23:25:33
無言
某些人,已兩蔣"功勞"很多,來作為兩蔣一些不堪行為的藉口,功勞尚且有爭議,更別提,"要多大的功勞,可以讓你殺人無罪,甚至可以逼良為娼?讓人一直受苦?

蔣擁兵自重,為保權位,在國內施行白色恐怖,甚至派出殺手到國外誅殺不同意見的人,其實只是打贏的軍閥,行"獨裁者"之實

一個沒有民意基礎的獨裁者,其黨徒的行為,當然要獨裁者本身負最大責任!

更別提蔣已反共作藉口,實施世界上最長的"戒嚴",其餘孽,卻對著那個用上千枚飛彈對著我們的國家,伏首稱臣,"反共"一朝變成"舔共",其間轉折,除了自我的權勢,可有一絲的理想道德可言?
2010-03-02 15:34:44
如是我聞
版主先生:
40多年前曾閱"民族戰士邱清泉"一書,作者邱子靜為邱清泉之堂弟.書中明載邱清泉於抗戰期間任第5軍軍長時,亦曾設立隨營軍妓,解決官兵生理需求:作者並盛讚此為國民黨軍之創舉.因此特約茶室或831似始於抗日戰爭期間,而非台灣.
又:人之出生何種家庭,無法選擇:且章孝慈亦無甚劣跡,似不必以私生子此類強烈字眼稱之.
2010-03-02 15:38:55
李敖粉絲
革主在這篇的留言

只讓人覺得學到李大師的皮毛 (罵人)

卻未見其精髓


歷史是客觀的

兩蔣該為此事負責(而且是負主要之責)

不代表他倆曾逼迫與脅迫 你說他父子設立茶室 用

公權力管理 裡面慘無人道 都對 都該全力批判

但沒做的事為何要說的如此斬釘截鐵呢?
2010-03-02 19:35:38
版主回應
「李敖粉絲」先生:正如您的高見,我的本領僅是李敖的皮毛;不過拙見以為,若當李敖粉絲,先生與在下相比,您更應該是皮毛。不過您也無需難過,雖然只能當李敖粉絲的皮毛,但您這種高見,當兩蔣粉絲或扁迷,絕對就綽綽有餘了,建議先生不妨改個尊稱。

在這些「隱性兩蔣粉絲」眼裡,兩蔣當然沒強逼少女賣淫,那只是國軍的問題。就像希特勒沒屠殺猶太人,明明就是那些鷹犬殺的,沒殺就是沒殺,怎麼可以白布染黑。這些兩蔣粉絲的智商,若讓他們能做出如此高明的見解,我還能說什麼?大家各自做各自的粉絲皮毛去吧!
2010-03-03 08:52:51
白寧謙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
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
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禮記》大學篇

讀懂了再發表意見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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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真是辛苦了,期待近期內的講座。
2010-03-03 11:10:50
ACE
為什麼一堆講不出道理和證據的人都要左開口一句「我是本格的長期讀者,非常失望」,又一句「格主的態度讓人心寒」。請問這兩句空話有於論證?

沒有誠信的政客最愛講愛國,講不出道理的人最愛扯態度。

拿公司舉例根本莫名其妙,合理的類比是:今天有家公司CEO父子相承四十年,公司裡成立個「服務部」,裡面的服務少女負責服務保全人員的性需求,還有保全人員負責「監控」。這些少女更多次被外人證實來源暴力非法。奇妙的是整整四十年,該公司都宣稱這是合作廠商亂搞,與CEO無關。真是神奇不是嗎?多麼了不起的CEO啊~

喔,順道一提,「開放的討論精神」是有邏輯學定義的,不是樓上某些人隨口拿來嗆聲的工具。

PS. 能不能請上面說甚麼「這是必要犧牲」之類鬼話的人說明一下:一、這真的有「必要」?請拿出明確證據不是只是你認為。

二、就算對兩蔣統治政權來說必要,干那些少女屁事?兩蔣政權垮了是少女們的責任?她們欠兩蔣的啊?
2010-03-04 02:48:19
to ACE
開放的討論精神」是有邏輯學定義的,


路過 純請教上面所言
2010-03-04 10:16:09
ASDF
看完前面的討論,我很想說一句話,軍妓若兩蔣沒有允許怎麼會存在,依照當時的政治環境,他們是絕對的領袖,當然該負絕對的責任。
而且這裡是管大的地盤,他做的研究,他寫的文章,他花了很多心力找證據,請要反駁他用實際證據來反駁。
2010-03-06 21:47:56
JYW
兩蔣真是沒事討罵 照小弟看法 何必設什麼軍妓 特約茶室之類的 流下臭名 阿兵哥想幹就幹 不怕犯法被抓去打槍 你就盡量幹 再不然像二戰時的德軍 部隊開到哪裡 就幹到哪裡 還來的痛快些
2010-03-08 09:49:23
版主回應
拜託!軍人強姦婦女會帶來幾個問題,一是引發民怨,二是洩漏軍機。何況任何生物在排泄與性交時,都是最沒有防禦力的時刻。禁止軍人強姦不只是表面的軍紀問題,而是客觀上的戰力需要。

就算放任進攻的軍人搶劫強姦作為獎勵,也絕對是剛達成佔領任務的前幾天,哪有可能持續40年。何況老蔣的潰軍來台整頓,名義上還是在「祖國領土」上。你說的那是天方夜譚,而且二戰時德軍的紀律也沒特別差。
2010-03-09 16:03:02
masaoo
guá sī 1951 nî-tshù(我是1951年次),
名叫masaoo,漢羅字台語教師

tuì Kuán siàn--sìnn tsi̍t kuá bûn-tsiunn
kah kuan-tiám ê kheh kuan sìng tsin jīn-tông(對管先生即寡文章和觀點的客觀性真認同),lí tsin ū sim,tsia lóng sī pún-thóo-huà kàu-io̍k tsiok hó ê sòo-tsâi(您真有心,這些攏是本土化教育足好的素材),tī tsia kā li tsàn-siann kah o-ló kám-un! (在這裡向您讚聲和褒獎,感恩!)
2010-03-09 09:00:31
aaaaajazz
您的這種高見,就跟那些地下電台賣藥的江湖郎中沒兩樣。阿扁把貪污的贓款藏在國外也是沒辦法,人家國民黨有黨營事業,民進黨沒有,所以阿扁是為了準備「建國基金」才這樣做的。批評很容易,拿出辦法才能得到尊重,你先捐七億給民進黨做「建國基金」,再來批評阿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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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您似乎離題了,本篇與阿扁何干?
2010-03-10 17:22:19
JYW
拜託!軍人強姦婦女會帶來幾個問題,一是引發民怨,二是洩漏軍機。何況任何生物在排泄與性交時,都是最沒有防禦力的時刻。禁止軍人強姦不只是表面的軍紀問題,而是客觀上的戰力需要。

就算放任進攻的軍人搶劫強姦作為獎勵,也絕對是剛達成佔領任務的前幾天,哪有可能持續40年。何況老蔣的潰軍來台整頓,名義上還是在「祖國領土」上。你說的那是天方夜譚,而且二戰時德軍的紀律也沒特別差。

依上述版主所言 版主本身也贊成設軍妓或特約茶室 不是嗎 另外請版主再去研讀一下二戰時德軍供打蘇連的歷史 中間就會出現"打到哪裡 幹到哪裡"的歷史
2010-03-13 00:59:56
路人100位
板上好多人贊成由對定族群強擄未成年少女成立的軍妓院歐
都認為這是合情合理的
但怎麼對日軍的慰安婦怎麼反感
怎麼差異這麼大
後來想想
是自己沒X到的原因嗎?
還是
2010-03-13 09: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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